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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网络机房管理办法

来源: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点击数:921    更新时间:2021-03-19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校园网及信息系统安全、准确、高效运行,加强对网络机房的管理,依据我校信息化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网络机房主要包括学校核心机房、专网机房及校内其他二级机房、网络设备设施弱电机房等。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弱电机房是指设在学校楼宇内外的、专用于放置或布设校园计算机网络基础设施的独立房间和区域,以及设置于户外的计算机网络交接箱等。

按照管理责任弱电机房分为属地弱电机房和非属地弱电机房。

属地弱电机房是指明确有特定单位负责管理的弱电机房,包括所有的学生宿舍设备间,以及分布在各部门或二级院系楼内的办公区弱电机房。

非属地弱电机房为在公用区且没有明确单位负责管理的办公区弱电机房。

网络机房环境管理

第四条 核心机房建设等级应达到《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B类以上(含B类),在机房建设完毕交付使用前由学校组织专家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专网机房及校内其他二级机房的建设参照核心机房建设等级。

第五条 弱电机房的建设必须结合我校实际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校园计算机网络接入单位负责提供符合建设要求的独立房间或区域,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和便利条件。

第六条 网络机房应保持清洁、整齐,并保持机房正常运行的温度和湿度,进入网络机房必须换鞋,严禁在网络机房内吸烟、饮食、喧哗、游戏等。

第七条 严禁易燃、易爆、强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网络机房。未经许可,禁止拍照、摄像。

第八条 网络机房必须安装烟感和温感报警器及必要的灭火装置,禁止使用水喷淋装置。

第九条 网络机房应采用防火材料制作的机架或机柜。

第十条 核心机房管理员应做好机房精密空调的维护、保养工作,每月进行常规检查,每两个月更换一次防尘过滤网,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第十一条 弱电机房必须配备安全标识,弱电机房管理所属单位负责张贴安全责任人姓名及其紧急联系方式。

第十二条 各属地弱电机房管理单位须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安排人员对弱电机房进行日常管理,每周定期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卫生、温度、湿度、空调运行状况、消防等,填写相关巡检记录表(见附件一)并存档。

网络机房出入管理

第十三条 核心机房主入口应安装电子门禁系统。进出口应安装监视系统。

第十四条 核心机房应安装110联网报警系统。

第十五条 非网络机房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网络机房,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须填写《机房入室登记表》(附件二),未经许可,任何外来人员不得进入中心机房。

第十六条 弱电机房采用准入制。准入人员须持有工作牌照或出入证明,并在弱电机房管理员陪同下进入弱电机房。

网络管理

第十七条 网络机房应严格控制与外界的数据交换,确因工作需要,需进行文件传输时应首先进行杀毒处理,然后通过ftp进行传输。

第十八条 严禁外来笔记本电脑、U盘、移动硬盘等设备接入机房网络。

第十九条 网络机房内所有机器严禁直接访问互联网。确因工作需要,需访问互联网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配置防火墙。

第二十条 网络机房应保存一份完整的网络资料,并及时更新。网络资料至少包含网络拓扑图、IP地址分配表、通信线路登记表、电源布线图等。

设备管理

第二十一条 网络机房管理员负责机房设备管理工作,所有设备登记造册,并备足常用维修检测工具。

第二十二条 网络机房不得放置与该机房无关的设备。

第二十三条 网络机房新增网络设备及对网络设备进行维修、更改相关参数或移动设备位置时,应填写《网络机房设备运行及维护档案》(附件三),经过安全检测后方可上线运行。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对网络机房设备设施的配置进行维护操作时,必须做好相关操作记录。操作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一年。擅自进入网络机房对相关设备进行操作、更换、新增而导致后果的,将追究其全部责任。

运维管理

第二十五条 网络机房运维人员负责对弱电机房进行运行维护和安全巡查,实地例行检查每个月不少于一次。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相关责任单位必须按时予以整改。

第二十六条 当网络设备部署或业务流程发生变化时,使用单位维护人员应及时填写《网络机房维护日志》(附件四),在网络机房管理员的配合下完成相关操作。

第二十七条 网络机房日常操作应安排双人复核。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信息中心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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