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点击数:2574 更新时间:2021-03-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校园网络管理,强化网络信息安全,提高网络服务质量,就校内网络设备接入管理和网络报修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需要网络连接的设备,我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院(校)及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以确保有序、高效地使用校内网络。
第二章 网络设备接入管理
第三条 新接入的网络设备须及时向校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登记备案,未备案的设备严禁接入我校网络。
第四条 出于账号安全及防代理等原因,我校网络不支持无线路由器的使用,扩增网口可自行购买小型交换机(无需登记备案)。
第五条 新购买的网络设备和原有的网络设备须及时填写“网络设备备案及静态IP申请表”(见附件1)并送至信息中心相关部门。
第六条 信息中心对各单位报送的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将予以分配静态IP地址,该单位根据静态IP地址对该设备进行配置。如有疑问,可向信息中心咨询。
第三章 网络报修管理
第七条 网络故障指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因故障导致无法正常接入网络进行校内外资源的访问。不包括个人终端设备(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等)硬件或系统故障。
第八条 任何蓄意破坏我校网络设备,造成网络故障、网络瘫痪等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处罚条例严肃处理。
第九条 报修咨询电话(号码以信息中心公布的为准)(工作时间8:30—22:00)。维修过程中如需报修人配合,报修人需积极配合,共同解决网络故障、恢复网络正常使用。对于报修结果有异议、多次报修而无响应,报修人可通过学校相关渠道进行申诉。任何刻意频繁拨打报修电话导致线路被占用的,一经核实,将依据校纪校规严肃处理。